恶意逃债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那么恶意逃债会有哪些严重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关于恶意逃债会有哪些严重后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债还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如果赖账不还会影响一个人的信誉。借贷活动在企业经营和民间融资中常常发生,出借人在出借借款时一定要注意督促对方写好欠条,保留借款证据,预防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实践中,债务人不还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就是上文中提到的恶意逃债,另外一种就是没还债能力的不还债,在后者的情况下债权人多数都是会宽限时间通融的,但要是属于前一种情况的话,那么就需要尽快采取法律途径来向债务人追债了。
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当中,确实有部分人在负债以后,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他人或者低价卖与他人,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当发生这些情况时,法律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专门赋予了债权人一项特别的权利,我们把它称作债权人的撤销权。
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简单来讲就是指当债务人的财产减少影响到了债务人的清偿能力,给债权人依法要回欠款造成困难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74条对此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般来讲,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
二是债务人在负债以后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
三是债务人实施的财产处,分行为危害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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