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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邢颖律师2022.02.10631人阅读
导读: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那么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关于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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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签订的合同也越来越多,当遇到需要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那么你知道质押合同的定义什么,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质押合同的定义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一)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3、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5、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二、签订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一)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

(二)明晰担保债权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

1、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

1、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有些权利质押的需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股票出质。

2、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协商。

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务人未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3、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因此,签订质押合同时需注意明确质物交付的具体日期,防止歧义。

(四)其他事项

1、不得约定事项

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即转归债权人所有。有违法律规定。

2、意外事件的处理办法

3、引发争议的解决途径

注意,在质押合同中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解决的途径,可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履约过程中的费用和诉讼费用的承当方可在合同中给予协商确定。

延伸阅读:

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

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效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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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

    内容:主合同有效成立或将要成立,保证合同才发生效力。但保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那么民法典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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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是否必须写书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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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是否必须写书面借款合同

    内容: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那么借款是否必须写书面借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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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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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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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形式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有特殊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必采用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若特殊法律规定合同形式的,应当按照特殊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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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内容: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那么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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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本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必须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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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根本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必须书面通知

    内容:买方没有依照买卖房屋合同的规定支付房款于卖方时,卖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违约金的支付并不等于合同履行完毕、无需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无效及被解除。相反,违约人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那么根本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必须书面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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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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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所以他人伪造签名确定的买卖合同其实不属于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意所以该买卖合同其实并未成立。因此根据合同成立的禁止性规定和必须满足的条件那么因为伪造签名确立的买卖合同首先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条件所以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未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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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书面合同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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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书面合同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那么没有书面合同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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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是否有效

    内容: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交付给出借人占有或登记,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出借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法律之所以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考虑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争议,但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必然无效。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那么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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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书面合同的质押是否有效

    内容: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关于无书面合同的质押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53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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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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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除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外,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信托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那么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227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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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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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法律之所以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考虑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争议,但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必然无效。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在质权存续期间,出质人无权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那么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34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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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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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质押没有合同,质押是否生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动产质押没有合同,质押是否生效?

    内容:以一般动产做抵押的,抵押权设立的条件只有一个,即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设立。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人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有利于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动产质押没有合同,质押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84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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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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