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可以适用吗?
导读:
抵押权对诉讼时效的中止是不可以适用的,抵押权属于当事人主动行使的权力,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因此,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那么抵押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可以适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权对诉讼时效的中止是不可以适用的,抵押权属于当事人主动行使的权力,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因此,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抵押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可以适用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抵押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可以适用吗?
抵押权对诉讼时效的中止是不可以适用的,抵押权属于当事人主动行使的权力,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因此,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通过对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条件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般只在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出现时,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而抵押权显然不符合上述几种情况,不可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