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管控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导读:
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里面,第一个就是不可抗力。(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据此,如果权利人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由于治疗或者被隔离等情形,对其行使权利造成障碍,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综上,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本次新冠疫情影响而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通常,在原告起诉阶段,原告无须主动提交诉讼时效并未经过的证据。那么因疫情管控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里面,第一个就是不可抗力。(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据此,如果权利人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由于治疗或者被隔离等情形,对其行使权利造成障碍,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综上,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本次新冠疫情影响而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通常,在原告起诉阶段,原告无须主动提交诉讼时效并未经过的证据。关于因疫情管控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工作都无法开展,在合同以及诉讼等民事法律中,诉讼时效、合同履行期间等可能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延期履行或者诉讼时效中止等,那么我国对于这类问题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下面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里面,第一个就是不可抗力。而按照《民法总则》180条和《合同法》117条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肺炎疫情显然满足不能预测、不能避免这两个要求,在合同纠纷中,只有因为疫情或政府因疫情所采取的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克服)才能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
对此,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室在2020年2月10日也明确了此次疫情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可抗力。也强调了不能履行合同。
(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据此,如果权利人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由于治疗或者被隔离等情形,对其行使权利造成障碍,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综上,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本次新冠疫情影响而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第一,存在不可抗力,也即发生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由于疫情或政府防控措施等不可抗力影响不能行使请求权;
第三,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相应障碍应当发生在或者持续地进入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本次疫情发生至结束依旧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之前的,则此次疫情不能成为诉讼时效中止事由。
另外,对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应当根据个案来认定,就本次疫情而言,由于各地疫情蔓延情况不一样、各地采取措施不一样、纠纷性质也不一样,疫情对当事人行使权利是否造成妨碍、造成妨碍的起始时间及持续时间需要根据举证进行综合考虑。
第四,权利人应当就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行使请求权承担举证责任。通常,在原告起诉阶段,原告无须主动提交诉讼时效并未经过的证据。但在诉讼对抗中,被告如果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原告应提交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举证,向法院证明诉讼时效并未经过。就证明诉讼时效中止而言,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例、住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隔离观察证明、政府公告、新闻报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