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意见内容
导读:
交通事故鉴定意见内容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委托人2、委托日期和事项3、提交的相关材料4、检验、鉴定的时间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那么交通事故鉴定意见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鉴定意见内容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委托人2、委托日期和事项3、提交的相关材料4、检验、鉴定的时间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关于交通事故鉴定意见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鉴定意见内容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委托人
2、委托日期和事项
3、提交的相关材料
4、检验、鉴定的时间
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