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事故发生日如何认定
导读:
争议焦点事故发生日如何认定保险法第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B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向A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分歧在于A公司的保险请求权是否超过保险法规定的年诉讼时效而A公司的诉讼时效有无届满又涉及到责任保险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问题。第种观点为实际赔偿说被保险人向受害人实际承担民事赔偿义务之日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日。那么争议焦点事故发生日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争议焦点事故发生日如何认定保险法第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B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向A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分歧在于A公司的保险请求权是否超过保险法规定的年诉讼时效而A公司的诉讼时效有无届满又涉及到责任保险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问题。第种观点为实际赔偿说被保险人向受害人实际承担民事赔偿义务之日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关于争议焦点事故发生日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争议焦点事故发生日如何认定
保险法第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B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向A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分歧在于A公司的保险请求权是否超过保险法规定的年诉讼时效而A公司的诉讼时效有无届满又涉及到责任保险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问题。对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理论与实务界主要有以下种观点
第种观点为侵权之日说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实施侵权之日即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第种观点为赔偿请求说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是指第者或者第者的相关权利人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日。
第种观点为责任确定说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是指保险人的责任确定之日。对责任的确定又有两种观点是主管部门的责任书认定书(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日即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是被保险人的民事责任经过生效判决确定之日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第种观点为实际赔偿说被保险人向受害人实际承担民事赔偿义务之日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律师说法实际赔偿说符合立法本意
第种观点是正确的A公司的保险请求权诉讼时效尚未届满B保险公司应当向A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基于其侵权行为对第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在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中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往往不是同时发生对被保险人是否负有责任要由行政执法部门(如交警部门)进行认定这需要有个时间过程。
之所以赞同第种观点主要是因为实际赔偿说符合保险法的赔偿填补原则及符合诉讼时效的立法本意。根据赔偿填补原则只有被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人造成损失致使自己的财产实际减少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填补此项损失。在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使得到生效判决确认后如果受害人在执行中放弃了自己的民事权利或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使得被保险人并未向受害人实际履行赔偿责任时若允许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则无异于让被保险人未受损即获益。另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主张权利的期间为诉讼时效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只有被保险人向受害人实际赔偿后其权利才称得上受侵害。实际赔偿说在审判实务中也是被普遍采用的观点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17日出台的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第个解答为“商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被保险人向受害人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之日起计算。”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可见上海高院对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也是采实际赔偿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