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坠江怎样赔偿
导读:
重庆公交车坠江怎样赔偿从目前了解的最亲新消息中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公交车驾驶员跨过路中心实线行驶造成的如果事故原因确实公交公司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那么重庆公交车坠江怎样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重庆公交车坠江怎样赔偿从目前了解的最亲新消息中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公交车驾驶员跨过路中心实线行驶造成的如果事故原因确实公交公司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关于重庆公交车坠江怎样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重庆公交车坠江怎样赔偿
从目前了解的最亲新消息中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公交车驾驶员跨过路中心实线行驶造成的如果事故原因确实公交公司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并予以赔偿。
第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年计算。但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周岁以上的按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个月总额计算。
第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年。但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周岁以上的按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年计算。但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周岁以上的按年计算。
第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百条以及本解释第条的规定确定第条至第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条第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