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及见证人资格
导读:
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那么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及见证人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关于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及见证人资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继承编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4、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5、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7、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8、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遗嘱见证人资格的规定有哪些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更详细说法
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