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
答律师回复中...
-
律师代书遗嘱无效惹官司继承人向其索赔23.6万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无效惹官司继承人向其索赔23.6万
内容:66岁的李女士称,2005年10月6日,她的丈夫王先生委托新达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代书遗嘱和做律师见证,李女士认为,由于新达律师事务所的过错,导致她必须给其他继承人房屋折价款16万余元,并在诉讼中损失了案件受理费和代理费,王先生在遗嘱中称,位于东城区和平里东街的某房屋是他和老伴李女士婚后的共同财产,购房款大部分是由李女士出,因此决定将该房产在他百年之后全部交给李女士,因此法院认定涉案房屋中属于王先生的部分,应由王先生之子及李女士共同继承,记者昨天获悉,因未能按遗嘱继承到遗产,李女士将新达律师事务所诉至海淀法院,索赔23.6万余元,李女士所提供的遗嘱中仅有代书人的签名,没有见证人签名,在形式上有欠缺。
李维律师2021.11.2592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孙女要求继承房产代书遗嘱不符法定形式被驳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孙女要求继承房产代书遗嘱不符法定形式被驳
内容:小青所述王先生于2007年7月所立遗嘱,为他人代书,王先生作为遗嘱人没有在该代书遗嘱上签字,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所印指纹亦不清晰,不能确定为王先生所立遗嘱,且王先生在2007年7月25日与赵女士共同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故小青所述的遗嘱不能成立,后小青起诉到一审法院称,2007年7月,王先生立代书遗嘱,将房产继承给自己,有见证人李先生、张先生为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未予认定代书遗嘱之效力,驳回小青上诉,维持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未予认定代书遗嘱之效力,驳回小青上诉,维持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07年5月,王先生自书遗嘱,载明:将属于我的房产产权和家庭财产赠与妻子赵女士所有,以照顾她的后半生,并将房产证的姓名由我改为赵女士,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生前立字据将房屋赠与赵女士,并与赵女士共同申请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且房屋在王先生去世时已登记在赵女士名下,该遗赠已成立并完成。
崔玉君律师2021.11.2530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涉外婚姻形式要件的冲突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涉外婚姻形式要件的冲突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者程序所必须符合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但是冰岛、苏格兰、瑞士、瑞典等地区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当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事实不必通过任何事实即可成立。因此,规定要式婚姻和承认事实婚姻的国家在结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经有法律冲突。此外,在要式婚姻国家中对婚姻形式要件的规定也不相同,主要的类型有:一、民事登记形式这是指缔结婚姻当事人必须到法律指定的国家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书,婚姻才告成立。英、美等国也大都要求登记结婚,以防实质要件欠缺的当事人举行婚礼。在西班牙、希腊、伊朗等国家,宗教婚姻是唯一合法有效的结婚方式。
许瑞林律师2022.03.2223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形式有误的代书遗嘱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形式有误的代书遗嘱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
内容:形式有误的代书遗嘱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由此推知见证人签名是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形式上有缺陷应属无效。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那么形式有误的代书遗嘱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9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书遗嘱形式不合法有效吗?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形式不合法有效吗?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遗嘱继承有很多方式,其中,代书遗嘱也是集成方式之一,那么代书遗嘱形式不合法有效吗?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跟着大律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张旭律师2021.11.2069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民法典中两份代书遗嘱如何确定效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两份代书遗嘱如何确定效力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民法典中两份代书遗嘱如何确定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103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书遗嘱怎么算无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怎么算无效
内容:代书遗嘱怎么算无效1、遗嘱人立遗嘱时没有遗嘱能力2、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3、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无效4、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相关法律知识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法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那么代书遗嘱怎么算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077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书遗嘱见证人死亡是否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见证人死亡是否有效
内容: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王学瑞律师2022.05.10186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书遗嘱如何鉴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如何鉴定
内容:代书遗嘱如何鉴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那么代书遗嘱如何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25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遗嘱可以用录像的形式订立吗
陈宗琼律师
遗嘱可以用录像的形式订立吗
内容:公民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指定为部分继承人继承录音遗嘱的内容要具体明确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那么遗嘱可以用录像的形式订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68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形式欠缺,若是可以补正的,则是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可以通过打印的形式订立遗嘱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可以通过打印的形式订立遗嘱吗
内容: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那么可以通过打印的形式订立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034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立遗嘱有几种形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立遗嘱有几种形式
内容: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王熙律师2022.04.0716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书遗嘱中做假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中做假怎么办
内容:代书遗嘱中做假怎么办提供证据主张遗嘱无效并依法追究代书遗嘱律师责任。代书遗嘱瑕疵问题及其规制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是由民法典规定的以他人代笔书写形式设立遗嘱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依据其他证据能够确定年、月、日且没有相反证据推翻该落款时间的应当对代书遗嘱的效力予以认可。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中心在遗嘱继承方面无疑应以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为关键因此面对存在形式瑕疵的代书遗嘱时不宜一概认定为无效既应从意思表示真意出发尊重死者的意愿又要在形式把握中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法院在审理遗嘱人未签名的代书遗嘱案件纠够补强欠缺之形式瑕疵。那么代书遗嘱中做假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08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
内容: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知道代书遗嘱应当具备以下三个形式要件才可认定为遗嘱有效1.有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当场见证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注明年、月、日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那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59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有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有效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那么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19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近几年实务经验积累,办案同时总结、复盘、分享,终于形成20万的文字😇,图书即将出版,希望以图书形式能帮到更多的人🥰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7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274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30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676评论 -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2,《民法典》在原《继承法》规定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基础上,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使我们在立遗嘱的选择上形式更多,也更加规范。 3,为了促进遗嘱人意思自治的实现,《民法典》还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地位,构建起多种遗嘱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有助于保障人们利用遗嘱形式处分财产的权利。姚平 994评论
-
🚩遗嘱效力有待提高。 统计样本中30%的遗嘱因有瑕疵或重大缺陷而部分无效乃至全部无效,其中部分无效的占14%,全部无效的占16%。 遗嘱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被继承人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遗嘱形式。如被继承人被认定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占17%; ☘?无权处分其他人(主要是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占39%; ☘?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占18%; ☘?遗嘱意思不明的占18%; ☘?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占3%。 在无效的遗嘱中,人们习惯采用的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分别占39%和41%,口头遗嘱占11%,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遗嘱中公证遗嘱占8%。
姚平 51评论 -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姚平 99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