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遗嘱执行人规定

导读:
外国遗嘱执行人规定1、遗嘱执行人不限于自然人法人也可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2、外国民法典大都规定禁止破产产人和未成年人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日本民法典第1009条还特别规定破产者不得为遗嘱执行人。日本民法典第1015条明文规定遗嘱执行人视为继承人的代理人。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须按照特定规则确定。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受前项委托者应即指定遗嘱执行人并通知继承人。那么外国遗嘱执行人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外国遗嘱执行人规定1、遗嘱执行人不限于自然人法人也可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2、外国民法典大都规定禁止破产产人和未成年人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日本民法典第1009条还特别规定破产者不得为遗嘱执行人。日本民法典第1015条明文规定遗嘱执行人视为继承人的代理人。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须按照特定规则确定。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受前项委托者应即指定遗嘱执行人并通知继承人。关于外国遗嘱执行人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外国遗嘱执行人规定
1、遗嘱执行人不限于自然人法人也可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2、外国民法典大都规定禁止破产产人和未成年人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日本民法典第1009条还特别规定破产者不得为遗嘱执行人。
3、受遗赠人、遗嘱见证人、特留份权利人等均可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4、在继承人能否为遗嘱执行人的问题上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体例
(1)继承人不能成为遗嘱执行人。日本民法典第1015条明文规定遗嘱执行人视为继承人的代理人。从代理的角度看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截然分开的同时由继承人担任遗嘱执行人也无法保障其他利害关系的人的利益。
(2)继承人可以为遗嘱执行人。苏联民法规定遗嘱执行人通常由遗嘱人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而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时则要求在遗嘱书上或附在遗嘱书后的声明书上签字表示同意。
(3)区分共同继承人和单独继承人而定。德国和瑞士民法对此问题均未作明文规定但解释上认为德国民法主张共同继承人可以为遗嘱执行人单独继承人不得为遗嘱执行人瑞士民法则主张单独继承人或继承人全体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当继承人为数人时应委托其中一人为遗嘱执行人。
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须按照特定规则确定。一般而言遗嘱执行人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同时遗嘱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人执行也最为适宜。因为遗嘱人自己最了解谁能执行其遗嘱所以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人执行遗嘱最能够充分尊重遗嘱人的遗愿。
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则在第1209条规定遗嘱人得以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或委托他人指定之。受前项委托者应即指定遗嘱执行人并通知继承人。德国民法典第21972199条、日本民法典第1006条、法国民法典1025条以及瑞士民法典第517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