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导读:
站在中国公民的角度,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中国为管辖地。但如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不存在成本及交流问题的情况下,比如双方共同在国外生活多年,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完全不存在障碍的情况下,要考虑双方婚姻的实际情况及两国法律的具体内容,综合判断。关于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案件的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站在中国公民的角度,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中国为管辖地。但如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不存在成本及交流问题的情况下,比如双方共同在国外生活多年,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完全不存在障碍的情况下,要考虑双方婚姻的实际情况及两国法律的具体内容,综合判断。关于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案件的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可以在原告方所在地的中国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