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婚房是什么性质

导读: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婚房是什么性质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将婚房赠与某一方的情况下,是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即除非父母有明确意思表示赠与一方,否则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那么父母出资为子女购婚房是什么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婚房是什么性质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将婚房赠与某一方的情况下,是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即除非父母有明确意思表示赠与一方,否则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婚房是什么性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婚房是什么性质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将婚房赠与某一方的情况下,是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但这一推定的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因而在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出资人是以借贷作为出资本意时,应当按照借贷关系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但提出存在这一关系的一方需要就此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交的证据,应当是出资时而非离婚诉讼时确定是借贷的相关证据,法院对此应严格予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