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引起的离婚诉讼
导读:
案情介绍夫妻原本很相爱,但是由于妻子坚决不同意生育,侵犯其生育权,遂开始分居,并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4月2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宣判,判决准予原告成某与被告曹某离婚。当其与妻子要协议离婚时,遭到曹某严厉拒绝,并声称女人不是生孩子机器,坚持不生孩子,并指责成某思想太陈旧;另外,她还认为生不生孩子这是女人的权利,这不是男人离婚的理由。无奈,成某诉讼到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只要妻子坚持不怀孕或者怀孕后坚持堕胎,丈夫的生育权就将受到侵害。那么生育权引起的离婚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介绍夫妻原本很相爱,但是由于妻子坚决不同意生育,侵犯其生育权,遂开始分居,并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4月2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宣判,判决准予原告成某与被告曹某离婚。当其与妻子要协议离婚时,遭到曹某严厉拒绝,并声称女人不是生孩子机器,坚持不生孩子,并指责成某思想太陈旧;另外,她还认为生不生孩子这是女人的权利,这不是男人离婚的理由。无奈,成某诉讼到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只要妻子坚持不怀孕或者怀孕后坚持堕胎,丈夫的生育权就将受到侵害。关于生育权引起的离婚诉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介绍
夫妻原本很相爱,但是由于妻子坚决不同意生育,侵犯其生育权,遂开始分居,并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4月2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宣判,判决准予原告成某与被告曹某离婚。
成某是家里的独生子,2005年成某与曹某在结婚时就与其商量尽快要一个孩子,但曹某说现在双方工作都不够稳定,待工作稳定条件好一些再要孩子会对孩子更好些。于是,双方商定暂时不要孩子,待拼搏几年后,多挣些钱再说。2009年1月底初曹某怀孕,成某非常高兴,天天忙前忙后地收拾家务。但曹某于同年2月20日却瞒着其丈夫成某擅自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成某知道后,提出了严重抗议,并为流产之事还大吵了十来天。其认为通过努力也有了自己的楼房,完全可以要一个孩子。此后,成某想尽各种办法劝曹某生个孩子,但曹某说什么也不想要。顿时,成某心灰意冷,并开始与其妻子过上分居生活,天天自己住在单位集体宿舍。
在分居的日子里,成某虽然很思念妻子,但是一想到妻子无情,把孩子残酷打掉时,其由爱而生恨。2011年3月24日,当其再次劝解妻子考虑生孩子之事无效后,感觉到夫妻关系已到了尽头,并产生离婚想法。当其与妻子要协议离婚时,遭到曹某严厉拒绝,并声称女人不是生孩子机器,坚持不生孩子,并指责成某思想太陈旧;另外,她还认为生不生孩子这是女人的权利,这不是男人离婚的理由。无奈,成某诉讼到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