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病人的监护人指定程序的是怎样的
导读:
重症病人的监护人指定程序是怎样的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那么重症病人的监护人指定程序的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重症病人的监护人指定程序是怎样的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关于重症病人的监护人指定程序的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重症病人的监护人指定程序是怎样的
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