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
导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可知,我国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在婚姻中明确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而且在继承法中也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女人以私生子的名义告到法院。本案中,不是“二奶”要求分割死者小方的遗产,而是非婚生子女要求分割遗产,这种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其诉讼请求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可知,我国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在婚姻中明确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而且在继承法中也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女人以私生子的名义告到法院。本案中,不是“二奶”要求分割死者小方的遗产,而是非婚生子女要求分割遗产,这种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其诉讼请求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可知,我国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在婚姻中明确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而且在继承法中也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案例】
【案情介绍】
2000年12月的某一天,安然的丈夫小方在去上海出差的路上,出车祸死亡。小方是个生意人,除一笔赔偿金外,还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可就在安然处理丈夫后事时,有个女人带着孩子找上门来,声称孩子是小方和她的私生子,要求从小方的遗产里分割一份给孩子做抚养费。安然差点昏过去,一直以为自己是丈夫的最爱,没想到丈夫背着自己在外包“二奶”,而且还生了个孩子,如今,竟公然上门争遗产,安然怎么也想不通,这些财产都浸透了她和丈夫的心血,要分给“二奶”的孩子,她死也不肯。女人以私生子的名义告到法院。
【审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作出判决,该“私生子”即是《婚姻法》上所称的非婚生子女,应享有死者小方遗产的继承权。
【案件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