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诉讼需要征求孩子意见是否合理
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释义中规定,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那么孩子抚养权诉讼需要征求孩子意见是否合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释义中规定,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关于孩子抚养权诉讼需要征求孩子意见是否合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释义中规定,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