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导读: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未签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予以承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
在工作中负伤的因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