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导读:
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补充过多的新约定或者对主合同修改过多则该补充协议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协议。起草补充协议时应当写明它是对哪个合同的补充补充了哪些事项主合同已有的规定如果没有变动则不用调整。二是注意主合同对补充协议的排除有许多合同规定只有本合同有唯一的法律效力这就排斥了补充协议的效力。
一、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协议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基本关系。所以一般来说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主合同因为它形成于主合同之后是对主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二、补充协议的内容限制
补充协议的内容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种方式可以随时变更合同。合同签订后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由双方根据合同履行实际情况决定。但是补充协议的内容也必须受到限制。
1.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不能涉及主合同约定的主要标的物不能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修改。如果要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事由。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正常的变更或建筑面积等的变化就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签证来进行。再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中如果发包方想把与之有关的小工程再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方愿意承接双方可以就增加的工程内容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对主合同的多数条款不予变更。补充过多的新约定或者对主合同修改过多则该补充协议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非常广泛可以是补充付款方式也可以是补充验收程序还可以是补充设计变更内容。在建设工程施工和设计合同中使用补充协议的机会比较多主要是因为在施工中或设计开始后发包方又会有很多新问题需要承包方帮助完成工程经常会出现变化这时只要双方认可变更事项履行法律变更手续即可。
3.补充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当事人自由商定但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可以利用补充协议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规避法律程序性规定和实质性规定。例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招标人中标后再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把正式中标合同交给政府部门备案双方私下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擅自改变合同标的或标价双方按补充协议执行。在中标前投标人与招标人事先约定好按程序中标后投标人给招标人降低一定价格此条件为中标条件这样形成的中标和补充协议违背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协议。也有的合同当事人利用补充协议损害国际利益或第三方利益这样的补充协议也当属无效。例如合同中将较小的部分工程发包给承包方结果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签订较大工程的合同这属于规避法律关于建设工程招标的规定。较大的工程不能采用补充协议的方式签订合同应当按招标投标程序办理一般来说补充协议的内容都属于主合同遗漏的内容或依附于主合同的小项目。
三、补充协议的签订程序
补充协议的签订与主合同的签订程序基本相同。起草补充协议时应当写明它是对哪个合同的补充补充了哪些事项主合同已有的规定如果没有变动则不用调整。补充协议不可缺少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的签字盖章。如果补充协议内容较多还应加盖骑缝章。签订补充协议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补充协议不要有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签订之前要认真阅读条款每一份补充协议都应谨慎签订。二是注意主合同对补充协议的排除有许多合同规定只有本合同有唯一的法律效力这就排斥了补充协议的效力。如果有这样的表述应当在补充协议中先对主合同排斥条款进行修改然后在补充协议中规定当发生合同中的内容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情况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以确保补充协议生效和补充的内容得到履行。
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风险的救济手段之一善用补充协议可以修补合同漏洞完善合同不足使合同履行更加全面、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