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职务犯罪的案件的管辖
导读:
刑讯逼供职务犯罪的案件的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有刑讯逼供行为的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刑讯逼供职务犯罪的案件的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有刑讯逼供行为的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讯逼供手段包括哪些
刑讯逼供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讯逼供为刑法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而广义的刑讯逼供客观方面还包括对证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暴力取证的行为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以精神折磨的行为。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这种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实践中常见的肉刑取证有,拳打脚踢警绳勒绑警棍电击或抽打手铐紧夹火灼及火烤悬吊水灌等等。
实践常用的变相肉刑取证有,如“车轮大战”轮番讯问长时间不让睡觉站立举手弯腰饥饿暴晒罚冻罚跪不给大小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