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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

林艳英律师2022.03.03727人阅读
导读:

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辅警是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袭击而受伤的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的情形所以属于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辅警是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袭击而受伤的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的情形所以属于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在哪里申请

一般是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连同其他资料交至人社局人社局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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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对该条文中的“工作岗位”的界定,不应仅限于劳动者日常的、固定的工作地点,还应当包括满足劳动者生理需要的工作场所内的附属建筑范围。本案中,马某死亡当日按时打卡上班后来到公司食堂吃早餐,而进食早餐是职工的正常生理需要,公司食堂也属于“工作岗位”的范围,死亡时间是在发病后的48小时内。因此,马某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公司应当为马某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你公司不作为,马某的妻子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

    内容: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那么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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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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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内容: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认定是不是属于有交通事故就需要对施工的路段是否属于道路进行认定而在施工工地的道路一般是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所以不属于道路不属于交通事故但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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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如果是对工伤认定的结果有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因为工伤认定的结果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但是如果对于工伤认定之后的工伤医疗费用等有争议的,则属于劳动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工伤后免赔的协议是否有效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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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工伤后免赔的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免赔协议属于有效协议。但存在下列情形工伤职工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协议: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但在必须是在该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那么工伤后免赔的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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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间是否属于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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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间是否属于停工留薪期

    内容: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间是否属于停工留薪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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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是否认定工伤,主要是看有没有与用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雇主需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损害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上班途中驾车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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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途中驾车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内容:事故发生后,李某和单位就李某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了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李某驾驶机动车自己摔倒受伤,与国务院《工伤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有区别,况且是李某不小心,责任在自己,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该规定,交通事故可分机动车交通事故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那么上班途中驾车摔伤是否属于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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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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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工伤。依据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发病不满足工伤认定的要求,所以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常识:无证驾驶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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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交通事故常识:无证驾驶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内容:无证驾驶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2007年10月,李某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在小区与卡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当场死亡。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无证驾驶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不属于工伤。首先、2000年12月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指出: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那么交通事故常识:无证驾驶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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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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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工作期间因打架导致受伤,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不能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违规操作是否属于工伤_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工伤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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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违规操作是否属于工伤_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工伤

    内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员工有过错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2009年12月11日杨先生在工作中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引发争议。本案中杨先生是在工作中受伤没有故意犯罪、醉酒等情形因此属于工伤。至于其受伤是否因违规操作所致不会改变其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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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由单位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雇用关系属于工伤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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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雇用关系属于工伤吗

    内容: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参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只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那么雇用关系属于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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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摔伤属于工伤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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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自己摔伤属于工伤吗

    内容: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的,算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工伤的;4、患职业病的。那么自己摔伤属于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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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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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单位停车场摔伤属于工伤。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是可以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之后即可享受工伤待遇。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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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

    内容: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辅警是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袭击而受伤的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的情形所以属于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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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卖小哥持刀伤人,其平台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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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外卖小哥持刀伤人,其平台是否承担责任

    内容:外卖小哥持刀伤人,其平台是否承担责任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外卖小哥是在工作过程中与人发生争执将人捅死的是属于职务行为平台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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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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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冲突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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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冲突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不适用于工伤人员,工伤伤者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鉴定和申请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那么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冲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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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内容: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那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374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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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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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解析: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是否认定工伤,主要是看有没有与用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雇主需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损害赔偿。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

    内容:社保局要求汪某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依据仅是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该申请表的“填表说明”中有一项规定即“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汪某提交的证人证言已证实汪某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事实理应属于“其他有效证明”。由于汪某的疏忽事故发生时未报警故在规定的时间未能提交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社保局遂以汪某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作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综上笔者认为应撤销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社保局应对汪某的工伤认定申请进行立案受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829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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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内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11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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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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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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