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什么人可以当辩护人?
导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