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
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1.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就是探望权。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1.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2.三至八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3.八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八百二十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