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集体财产罪怎么立案?
导读:
法律上是没有“侵占集体财产罪”这个罪名的侵占集体财产涉及的罪名也就是“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上是没有“侵占集体财产罪”这个罪名的侵占集体财产涉及的罪名也就是“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八条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