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公司的员工怎么处理
导读:
诈骗公司简而言之就是以公司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组织。诈骗公司的员工如何处理要根据其在诈骗案件中的情节来定。诈骗公司犯罪实质上仍然属于自然人犯罪是具有公司化运行的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团伙因此对于诈骗公司的员工应当根据其在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中所占地位、起到的作用进行判断。在诈骗公司中也可能存在并不知情公司是用于诈骗犯罪的员工如员工食堂的炊事人员、公司清洁的保洁人员、看管仓库的保管人员、维护公司安全的安保人员、运输公司货物的运输人员等该类人员在招聘时并不知悉诈骗公司的犯罪活动因此一般来说也不能按照犯罪来处理。
诈骗公司简而言之就是以公司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组织。
诈骗公司的员工如何处理要根据其在诈骗案件中的情节来定。
诈骗公司犯罪实质上仍然属于自然人犯罪是具有公司化运行的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团伙因此对于诈骗公司的员工应当根据其在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中所占地位、起到的作用进行判断。
具体而言根据对诈骗公司的控制能力、所处公司的职位、所获得的的薪酬、诈骗的次数、持续时间、诈骗财物的流向、诈骗投入的人力物力、违法所得的归属等因素综合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等主观证据和银行流水、银行存款、微信或电话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依次判断主犯、从犯。
主犯是在诈骗公司职位较高、对公司控制能力较强、在诈骗犯罪中其主要作用、主导地位的人如诈骗公司的管理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负责人等。
从犯是在诈骗公司中职位较低、对公司无控制能力、对诈骗犯罪起到作用相对较小的人如公司的普通职员、会计、财务人员、仓库保管人、保安等对诈骗犯罪仅起到帮助的作用。
主犯、从犯根据其犯罪案件的情节定罪量刑。
在诈骗公司中也可能存在并不知情公司是用于诈骗犯罪的员工如员工食堂的炊事人员、公司清洁的保洁人员、看管仓库的保管人员、维护公司安全的安保人员、运输公司货物的运输人员等该类人员在招聘时并不知悉诈骗公司的犯罪活动因此一般来说也不能按照犯罪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