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申请费应该如何交纳?
导读: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