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导读: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啊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六)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啊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