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如何计算
导读:
在相关的买卖合同纠纷中,由于买受人发生了逾期付款的情况,出卖人主张诉讼,诉讼中除了主张合同价款外,也时常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那么,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如何计算?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如何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违约金计算方式(即逾期贷款利息计算方式):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若未约定贷款利率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30%-50%。(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商砼销售合同》,约定甲向乙提供商砼,乙支付货款,但未约定乙方不如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后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拖欠甲方商砼款30万元,且按合同约定该笔款项付款最后期限为2013年12月31日。那么乙方若于2014年6月15日付款,其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违约金=拖欠货款数额×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30%)×拖欠时间
案例中违约金计算:
30万×5.6%(年利率)×(1+30%))&pide;365天×165天=9872.9元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金钱。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违约金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作为合同条款之一);
2、违约金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
3、违约金是对赔偿责任承担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同时有规定了违约金约定过高时,可依法核减,可见合同法对于违约金的惩罚性质持审慎态度。因此,违约金的性质以违约的损害赔偿为主,以违约的惩罚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