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如何规定
导读: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剥夺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领导职务的权利。 2、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一、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如何规定
1、对犯罪分子处以剥夺政治权利处罚的期限相关规定为: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五)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法又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二、剥夺政治权利意味什么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五)一般犯罪不是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六)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1、剥夺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领导职务的权利。
2、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