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导读:
如小区土地使用权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这类的停车位主要是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进行租赁,由有需求的业主前往签租赁合同。
一、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1.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一般推定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享有。如小区土地使用权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二、哪些停车场是不可以买卖
1、如果说停车场是属于公共用地的话,那么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没有任何权利进行出售。这类的停车位主要是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进行租赁,由有需求的业主前往签租赁合同。而所得的租金作为维修资金,不得擅自挪用。
2、若是开发商在出售住房的时候,并没有将停车场的占地面积算入公摊面积之中,那么停车场就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这时开发商就有权利对停车场位置进行出售,不过小区的停车场位置只能够出售给小区内部的居民,而不能外售。
3、若是开发商在出售住房的过程中,就已经将停车场面积算入进公摊面积之后,那么后期开发商是没有权利进行停车场位置出售的。而且对于停车场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它只能由业主委员会进行代理出租,将所得的钱用作小区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