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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债权破产清偿顺序

张旭律师2021.10.21442人阅读
导读: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一旦破产,应当清偿所欠债务。此外,中国法律对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也有明确规定,但您可能会对抵押债权破产的清算顺序感到困惑,那么,抵押担保债权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大家阅读并了解大律网专业律师为大家解答。

抵押担保债权破产清偿顺序

物权优先于债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是物权法不可动摇的法则。破产法作为民事特别法,在遵循民事基本法的原则的同时,对导源于民事基本法的一些制度、规则做了限制抑或扩张的规定。就担保物权而言,依照民法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质物或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破产法上,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执行程序,债务人企业一旦受破产宣告,其主体资格将不复存在,因而破产程序是以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为根本宗旨。这样,担保物权在民法上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不受到制约,破产法在继受“物权优先于债权”法则的基础上,对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作了诸多限制。

破产后有抵押权的债务怎么分配

1、《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企业破产法》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企业破产法》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抵押权如何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分配;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第(1)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位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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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内容:最后一步就是在破产财产已经完全分配之后,由负责清算的团体向人民法院提出进行破产清算结束程序的执行。那么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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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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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偿公司破产债务的具体顺序: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所欠的税费;普通的破产债权。并且清偿破产财产一般应当以货币分配的方式来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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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为标准清偿抵押债权是世界各国抵押担保制度中的一般规则。确定抵押权登记的先后,以登记部门登记材料中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做第一顺序抵押登记的被担保债权,就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处于第二顺序的只能就剩余的部分受偿,依此类准。这一原则也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依照这一规定,在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互为第三人,如果每一个抵一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无论各抵押权设立先后,其相互间均不得对抗。那么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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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个抵押物担保同一金额时的清偿顺序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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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多个抵押物担保同一金额时的清偿顺序

    内容: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以上即是关于多个抵押物担保同一金额的情况,作为债权人,获得清偿时顺序的概述。那么多个抵押物担保同一金额时的清偿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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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根据法定的顺序清偿,首先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法律有什么规定 担保债权和破产费用哪个优先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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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法律有什么规定 担保债权和破产费用哪个优先

    内容: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合伙人即须清偿全部的合伙债务,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拒绝。那么,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法律有什么规定?破产债权的确认程序是什么?大律网担保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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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中货款排在最后。货款是属于普遍债权,按照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规定,最后才清偿。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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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

    内容:在破产法上,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执行程序,债务人企业一旦受破产宣告,其主体资格将不复存在,因而破产程序是以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为根本宗旨。各国破产法律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各不相同,有紧有松。除此之外,担保物权即使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根据绝大多数采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国家破产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债务人如在破产临界期限内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那么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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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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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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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内容:《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那么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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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抵押物清偿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如果应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而导致反担保无效的,担保人清偿责任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2、担保人过错而导致反担保无效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3、债权人而导致反担保无效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第二款 反担保合同无效的,依照本解释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仅以担保合同无效为由主张反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将土地、建筑物抵押给不同债权人怎样确定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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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将土地、建筑物抵押给不同债权人怎样确定清偿顺序

    内容: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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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主要有以下顺序: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4、债务人所欠税款;5、普通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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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

    内容: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那么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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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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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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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

    内容: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那么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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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中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为,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债权清偿顺序,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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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权清偿顺序,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内容: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其他债务受偿,4、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普通破产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指在破产程序中,按照法律规定,对所有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的先后顺序,债权清偿顺序是指在债务人破产或清算时,其财产如何按照法定顺序用于偿还债权人债权的顺序,破产债权清偿顺序1、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冯清琴律师
    2023.09.2795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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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以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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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以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2、聘用律师或催收机构人帮忙催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组可以聘用律师或者其他中介机构的人员追收债权。那么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以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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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51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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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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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

    内容:那么,当一个债务既涉及共益债权又涉及抵押债权时,清偿顺序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清偿顺序说明:1、共益债权:共益债权是指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享有权益的情况,只有在抵押资产的变卖所得无法完全清偿抵押债务后,才会将剩余财产用于平均清偿共益债权,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在债务清偿的过程中,共益债权和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可能会有所不同,抵押债权的优势在于有一定的担保措施,减少了贷款方的风险,因此在清偿顺序中通常享有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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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0332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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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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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内容:可以有效降低债权债务的风险,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混合成的混合担保,混合担保实现债权的顺序在我国《担保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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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破产债权的范围以及其他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内容:破产债权中的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其中,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学理界习惯称之为职工债权。那么破产债权的范围以及其他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25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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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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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抵押担保债权破产清偿顺序

    内容: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一旦破产,应当清偿所欠债务。此外,中国法律对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也有明确规定,但您可能会对抵押债权破产的清算顺序感到困惑,那么,抵押担保债权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大家阅读并了解大律网专业律师为大家解答。

    荣静月律师
    2021.10.2144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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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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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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