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量刑指南
导读: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一、贪污罪量刑指南
1、贪污罪的量刑指南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贪污罪的认定
1、我国贪污犯罪主体并非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有时是普通主体(仅限于犯罪对象系国有财产)。
2、我国贪污犯罪侵犯的客体并非完全是复杂客体,普通主体构成的贪污犯罪侵犯的客体只是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单一客体)。
3、我国贪污犯罪的对象并非一定是公共财物,特定情况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及私营企业的财产也可以成为贪污犯罪的对象。
4、对贪污犯罪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限制,只对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派送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有实际意义,对其他贪污犯罪主体没有实际意义。
5、在某一具体贪污犯罪中,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准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对象是国有财产这两个犯罪构成要件必具其一,否则不能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