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土建合同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导读:
浅议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变更索赔率(即变更索赔金额与合同金额之比)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工程的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设计质量是确保工程造价的关键,如设计精度不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出现大量的修改和补充,客观上造成变更索赔的基本条件。在相同的条件下,有经验的业主、承包者强化设计管理,增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施工管理,对该工程的变更索赔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具体的对策,则可使其降低到最小的范围之内。
同样,变更索赔获得率(即变更索赔获得的金额与申请金额之比)的高低反映了该单位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如变更索赔获得率高,说明该单位管理水平高,基础工作扎实,充分运用合同和法律手段,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环节。对工程造价有很大的影响。为此,对变更索赔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防范,对工程建设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一、变更和索赔的一般概念
(一)变更,不是指对合同的实质性变化,而是如FIDIC合同条件中和水利水电施工合同范本所指的范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工作量;
2.省略工程(但如被省略的工作是由业主或其他承包者实施的除外);
3.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更改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
6.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
7.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工程项目。
(二)索赔,是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未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风险,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受损方向责任方索取费用和工期补偿的事件。
1.以索赔对象划分
a.因承包者违约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和损害业主的设备等,使业主受损,业主向承包者提出违约索赔(一般称为反索赔)。
b.因业主违约或非承包者的责任而造成承包者受损,承包者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称为索赔)。
2.以索赔的内容划分
a.受损方要求费用索赔。
b.受损方要求工期补偿。
c.受损方要求工期、费用索赔。
(三)变更往往伴随着索赔由于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意外事件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事件的发生究竟是属于变更范畴,还是属于索赔范畴,一时很难确定,往往变更伴随着索赔。如,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或工程项目,直接影响到原合同工期。虽然变更量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有权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即产生工期索赔。再如,上述的情况,业主要求合同工期不能变,承包方为此要求增加投入,提出费用索赔。又如,有时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减少工程量和工程项目,承包方可因人员窝工、施工设备闲置、利润减少而提出费用索赔。因此对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必须是进行综合分析。
二、变更、索赔的成因分析
(一)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成因及主要内容见下表。
序号主要方面具体内容
1外部环境①地质、水文、气象;②不可抗力;③征地移民;④三通一平。2业主供应①技术供应(图纸和技术要求);②主要建材;③设备(大型施工设备、机电设备、金节设备);④施工用电用水。3技术①招标文件(招标设计、合同文件、商务、技术条件);②设计修改(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或工程量、修改技术标准);③施工图;④现场技术服务。4管理和工程质量①业主要求更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②业主要求提前或推迟某工程项目完工时间;③质量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合格);④各标段间的施工干扰;⑤工期延误;⑥低外项目;⑦低价中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