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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有父债子还这条规定吗

陈宗琼律师2022.05.061346人阅读
导读:

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偿还其债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

一、法律中有父债子还这条规定吗

1、法律中没有父债子还这条规定。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偿还其债务。但是父亲如果死亡,而儿子继承其遗产的,则儿子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亲拖欠的债务。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父债子还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没有法律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原则上,对他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在继承的情形下,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遗产不足清偿的,对超过的部分不承担责任;放弃继承的,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3,如承诺代父清偿债务的,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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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的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父债子还的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内容:父债子还的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规定在继承了父亲遗产、接受父亲赠予、使用父亲所借财务的情况下,儿子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除此之外的父债子偿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但这不是“父债子还”。综上,“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那么父债子还的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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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成立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成立吗

    内容: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成立吗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条文,父债子还是封建社会的法制观念,在现代社会已经没有法律依据。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所以,父债子还不成立。那么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成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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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合同中有哪些是属于作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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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离婚合同中有哪些是属于作废的规定

    内容: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的约定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权是《宪法》、《民法典》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民法典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那么离婚合同中有哪些是属于作废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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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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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内容:是多久 保证期间,是指按照当事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确定的,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能够有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长期限,借条中有保证人的,要写明保证的额度和保证的期限,借条中有担保人但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此债权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从偿还期限届满起计算,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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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是否真的有父债子还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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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法律上是否真的有父债子还的说法

    内容: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相关规定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那么法律上是否真的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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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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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债子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父债子还有哪些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那么父债子还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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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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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那么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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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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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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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离婚案件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内容: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离婚案件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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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有没有法律依据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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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父债子还有没有法律依据

    内容:父债子还有没有法律依据(一)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二)根据上诉法律规定,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那么父债子还有没有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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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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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若父亲死亡,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应当就继承的部分承担相应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且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律中有父债子还这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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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法律中有父债子还这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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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法律问题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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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司法解释提出上述损害赔偿的无过错的原告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而不能单独提起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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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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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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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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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继承法》从保护继承人的角度出发,规定了自愿继承和限定继承的原则,更是彻底否定了父债子还。即使继承人选择了接受继承,他也只以继承的财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这就是《继承法》实行的限定继承。那么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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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合同中有哪几种作废的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合同中有哪几种作废的规定

    内容:离婚协议中有哪几种无效的约定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合同中有哪几种作废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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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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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那么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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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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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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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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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法律规定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内容:我们到银行要求贷款的时候总是会被严格地审查资料后才会得知自己有没有资格贷款,也是因为如此导致现实中有的人为了获得贷款而进行了欺骗的犯罪活动最后被定为骗取贷款罪,那么,法律规定什么是骗取贷款罪呢?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罪名。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对欺骗手段的认定,二是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在主观方面证明被告人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故意。那么法律规定什么是骗取贷款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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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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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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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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