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_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内容
导读: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内容
1、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的内容主要包括:注意房产证办理的约定要明确具体;注意房屋的位置及面积大小是否与实际一致;注意房屋质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要明确具体。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购房买卖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1、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头无效。
2、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士地,不得瞒报房犀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