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转户口迁移手续

导读:
一、离婚转户口的条件除集体户口工作人员、福利院收养的儿童、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市内转移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1、因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2、因住房调整(包括合法购买、馈赠、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的)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3、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4、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一、离婚转户口的条件
除集体户口工作人员、福利院收养的儿童、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市内转移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1、因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2、因住房调整(包括合法购买、馈赠、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的)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3、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4、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但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差错及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必须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二、离婚转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凡符合条件需离婚转户口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2、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3、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三、离婚转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1、凡符合离婚转户口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的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2、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
3、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转户口具体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转户口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