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吗
导读:
凡在外国或我国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当事人要解除婚姻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是离婚,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都有以下情况:1、当事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当事人是或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现在要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是不予受理的,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一方要求离婚的。即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第二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配及处理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第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部门是不可以受理其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而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的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替代当事人。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第四未办理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或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现在要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是不予受理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要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无需到民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办理解除关系的手续只是在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情况下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凡在外国或我国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当事人要解除婚姻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是离婚。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都有以下情况:
1、当事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夫妻双方无法亲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1、夫妻双方不是自愿离婚的;
2、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协商一致的;
3、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