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租房怎么分
导读:
因为公租房不属夫妻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可处分的财产范围,但若夫妻已经购买该公祖房的,则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将产权登记在购买人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公租房就是指房子是公家的居住着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有使用的权利。本文介绍离婚后公租房分割的系列知识以供参考。
一、离婚公租房分割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一般都由主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主要的还是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
当然在生活中针对收入都不高的双方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还是会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双方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间面积大小。
二、购买的公租房离婚如何分割
已经购买的公租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要看房屋的产权是哪方的。
1、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将产权登记在购买人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另一方支付了部分房款的这部分房款就会被视为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补偿。
2、如果是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公租房取得产权的。不论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公租房一般不能分割。因为公租房不属夫妻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可处分的财产范围,但若夫妻已经购买该公祖房的,则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公租房可以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配。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