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对方全责需要赔偿吗)
导读:
如果没有,需要赔付对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失(如医疗费,构成伤残的话有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伤者一方负全部责任,是否可以要求第三方赔偿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伤者一方负全部责任,是否可以要求第三方赔偿伤者负全责,如果对方是机动车:首先,由对方的强险在无责任限额内赔偿,)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受伤能要求对方赔付吗?
如未造成人身伤害,不需赔偿误工费等间接损失。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辆都会投保交强险、有些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在发生事故时要记得和保险公司报警,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我全责受伤了可以要求对方交强险理赔吗
可以要求对方车辆交强险赔偿,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由我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我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对方才需要报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赔偿中,无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全责方伤者的医药费等损失。
交通事故我是全责需要向对方赔付那些?
您好,您车辆是否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如果有相关保险,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没有,需要赔付对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失(如医疗费,构成伤残的话有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伤者一方负全部责任,是否可以要求第三方赔偿
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伤者一方负全部责任,是否可以要求第三方赔偿
伤者负全责,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首先,由对方的强险在无责任限额内赔偿。
其次,在民事赔偿中,机动车一方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伤者面部出现长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这个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划分双方应付的责任,如果伤者是负全责的话,就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雇员在交通事故中负部分责任第三方已按责任赔偿可否再
1、雇员亲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处理并获得肇事方(第三方)赔偿后(获得赔偿专案: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其它费用)能否再向雇主申请赔偿。2、雇员与雇主属朋友关系,虽然属雇佣关系,但属无偿雇佣。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方为次要责任3成,【死者为主要责任7成,第三方受伤,】伤者起诉赔偿,我方是否赔偿,
你应该赔偿。死者方赔给伤者的数是赔偿额的70%,你按照这个数赔付余下的30%即可。
交通事故赔偿时死者赔偿完,伤者起诉要求赔偿,我方是次要责任 第三方伤者我们应该赔偿吗,应该赔偿多少,
应该赔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交强险限额和30%赔付。顺祝吉祥于西宁
交通事故第三方赔偿
一,由双方的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三方。
二,剩下的部分,由双方按事故的责任比例分担。
三,如果有商业保险,就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无责,可以要求行人赔偿机动车的损失吗
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实践中建议最好走自己的车损险,和行人要钱很麻烦
交通事故中伤者负次责怎样能获得合理赔偿?
次责的情况下首先在对方车辆保险强险内不分责任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请求可以按照事故责任在商业险额度内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另一方机动车司机无力赔偿或少赔偿,只做牢不赔偿,可能么
交通肇事没有钱或者不想岀钱赔偿受害人就只有贞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坐公交车与交通事故第三方责任我受伤好怎么要求赔偿?
在这儿你有一个选择的权利,你可以选择直接侵权人也就是第三方向其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向公交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当然如果公交车无过错,你起诉公交车公司的话,第三方应该会被列为诉讼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