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的概念(为什么要拖欠工程款)
导读:
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有哪些拖欠工程款的原因1.工程原因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错误思想,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同业竞争激烈、僧多粥少、饥不择食的心理,搞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结算后不及时偿还欠款,建筑企业法制观念薄弱,合同签订与管理存在问题一些建筑企业虽然知道拖欠款可以靠法律来解决,但在实际遇到问题时并不愿意诉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纠纷影响与业主的关系及在其他业主心中的企业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牵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耗费时间比较长,且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执行。
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1.工程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政府审批
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不仅包括建设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评估,而且包括项目的投资能力的审核,如果对项目投资能力审查不严,就会造成投资不到位,造成拖欠工程款的源头。在拖欠工程款的案例中,有85%以上源于资金先天不足或概算批准后追加项目投资而形成的拖欠。
建设单位
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后,随意增加预算,扩大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存在“欠款出效益”的错误思想,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同业竞争激烈、僧多粥少、饥不择食的心理,搞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结算后不及时偿还欠款。
施工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有的单位饥不择食,只要能拿下项目,什么条件都答应;有的甚至主动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大多数单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信用风险意识,在签订和执行合同中不善于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少数单位执行合同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延误工期,为建设单位找到了拖欠的理由。
2.市场原因
建筑市场的供过于求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涌入到建筑市场中来,加上农村施工队伍的迅速发展,使本来就供过于求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的现象也是屡屡发生。业主与施工企业间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一些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自是有苦说不出,就是东挪西借垫资承包也要做下去,因为没有工程就没有盈利,企业也就无法生存下去。所以施工企业就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寻求企业的生存之路,这就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隐患。
政府投资建设过于盲目,不切实际
现在拖欠的1756亿元工程款当中,政府项目拖欠占了36.7%。政府拖欠的最主要的项目一个是市政工程,拖欠款大概是265亿元;第二个是教育工程,这方面拖欠总额是155亿元;第三个是交通工程,拖欠总额是122亿元。可见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已经十分严重,成了我国工程拖欠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企业法制观念薄弱,合同签订与管理存在问题一些建筑企业虽然知道拖欠款可以靠法律来解决,但在实际遇到问题时并不愿意诉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纠纷影响与业主的关系及在其他业主心中的企业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牵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耗费时间比较长,且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执行。而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及其适应性不强也给一些业主制造了钻空子的机会,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同时企业中负责签约的人员大多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合同缺乏周密细致的考虑,仅仅以争得工程为目的,为以后合同的实施埋下了隐患,也给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并没有指派专人负责,以至于没有及时的发现业主的违约行为,也没有详细的记录,也就失去了索取工程款时有力的书面证据。
信用体系不健全,诚信意识薄弱
信用是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建设领域里诚信经营更是显得无比重要。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信用经济发展较晚,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工程担保制度还未形成,建筑企业缺乏基本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的信用体系还很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的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风气在建设领域盛行,少数企业甚至将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的手段,丢失诚信,弃合同于不顾,在拖欠之路上越走越远。
工程款是什么东西??
工程款顾名思义是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实际工程造价构成,是工程顺利进展的支柱。
工程款也就是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收支。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是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包括应付工程款、已付、未付工程款等概念;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是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包括应收、已收工程款等概念。
扩展资料:
工程价款的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价款结算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式仔细结算,若有差错,最好的数额就会相差很大,一方就会不服最后的结果,还可能因此对薄公堂。
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包的现象,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到1990年,全国拖欠工程款近35亿元,而1995年则猛蹿至600亿元,截至 1998年底,更是达到了3570亿元,而且现在仍在不断增长。
据调查,目前施工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已占同期完成施工产值的38.5%。其中,拖欠1年以内的占拖欠总额的45.2%,1年至2年的占24.3%,2年至3年的占18.9%,3年以上的占11.6%。拖欠项目中既有政府项目、国有企业项目,也有民间项目、引进外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一般占同期在建和竣工项目总数的50%以上,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特大型项目拖欠尤为突出。
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样的纠纷
拖欠货款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也是债权纠纷的一种。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协议拖欠工程款是什么意思
协议拖欠工程款,就是说甲方虽然拖欠乙方工程款,但却是经过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暂时拖欠的。这样就使甲方逃避了及时给付乙方工程款的义务。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目前我国建筑领域从业企业及人员过多,市场竞争较大。施工企业为了能够顺利拿下项目,在建设单位、业主、发包方面前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工程 欠款 问题在所难免。然而,甲方 工程款 的不到位,还会引起施工企业与材料商、 劳务分包 方或广大 农民工 的欠款纠纷,导致施工企业官司缠身。 拖欠工程款 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 民事责任 :
一、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
二、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 或解除,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初次验收不合格经修缮后合格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但经修缮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工程款;
三、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主张 违约金 ,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解除 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