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信息
导读:
二、交通事故赔偿相关项目及标准1、护理费:护理期(天)乘(50~100)元/天2、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3、住宿费:住宿期(天)乘(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乘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5、营养费:补充营养(天)乘(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ldquo。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有三个方面的赔偿标准分别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二、交通事故赔偿相关项目及标准
1、护理费:护理期(天)乘(50~100)元/天
2、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3、住宿费:住宿期(天)乘(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乘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5、营养费:补充营养(天)乘(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6、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N=【a.20年(年龄60岁);
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
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
1.基数乘N乘100%
2.基数乘N乘90%
3.基数乘N乘80%
4.基数乘N乘70%
5.基数乘N乘60%
6.基数乘N乘50%
7.基数乘N乘40%
8.基数乘N乘30%
9.基数乘N乘20%
10.基数乘N乘10%
7、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8、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9、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
b.2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
c.5年(年龄75岁)】
M*基数
10、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11、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12、死亡赔偿金: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P=【a.20年(年龄60岁);
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
c.5年(年龄75岁)】基数*P
13、精神抚慰金: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3
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10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7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329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716元。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法律依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1.各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
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商9级伤残赔付22万元是多少
看保险条款是否有伤残保障,一般是按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法律分析
九级伤残赔偿:本人工资×9个月。赔偿项目通常有以下几种:
1、一般伤害:在未达到残疾情况下,可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可赔偿伤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造成死亡:可赔偿供养家属的抚恤金、办理的丧葬补助金、伤亡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九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九级伤残一般赔20万含医疗费吗
伤残赔偿包括医疗费。九级工伤是否能赔20万要要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工伤九级一般可以赔几万至几十万,具体标准并未统一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产生的药品费、手术治疗费等;
2、伙食补助费,赔偿的标准按照当地生活水平而决定;
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的费用、后期康复的药品医疗费用;
5、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但不超过两年;
6、生活护理费用,在护理上按照生活部分不能、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个标准进行支付工伤保险金;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因工伤导致残疾,需要相应的辅助器例如轮椅、假肢等的费用;
8、残疾补助金;
9、丧葬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造成了九级伤残的情况下,其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工伤的部位,以及造成的不同等级情况来进行认定,不同的等级所认定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首先进行工伤鉴定,并根据鉴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九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伤残赔付18到22万(九级伤残赔偿12万元够不够)
9级伤残能赔20万吗?
不能。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伤保险条例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每个省的赔偿标准不完全一样。
2023年安徽合肥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2023年安徽合肥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总额估计在20万-35万元之间(不含医疗费)。
2019年12月16日起,正式启动我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多统一试点工作。载止2019年12月16日尚未审结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有关赔偿费用(依据:(2019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方案)。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伤残费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药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3、营养费:50元/天(依据:2018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4、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依据:2018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5、护理费(2023年6月12日更新):135元/天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法律依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残疾赔偿金(2023.3.15更新):37540元×20年×20%=15016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2023.3.15更新):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23782元×(18周岁-实际周岁)&pide;2人×系数;农村标准:14546元×(18周岁-实际周岁)&pide;2人×系数。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20年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抚慰金:九级残疾一般为10000元-16000元。
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