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款(北京建筑工程承包)
导读: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文(一)原告:河南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电话:15135116XXX住所:XX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被告:山西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X联系人闫建高130****住所:XXX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巷**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修建祁县梦幻庄园住宅楼工程余款1209893元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45744元(利息从2013年1月23日暂算至2013年9月13日)。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文
(一)
原告:河南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电话:15135116XXX
住所:XX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
被告:山西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X联系人闫建高130****
住所:XXX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巷**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修建祁县梦幻庄园住宅楼工程余款1209893元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45744元(利息从2013年1月23日暂算至2013年9月13日);
2、判令被告返还质保押金300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2#、4#楼地下室墙身防水及散水费用243345.56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1年4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XXX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承建被告山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县梦幻庄园1#----6#住宅楼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散水以内的给排水、电安装、门窗及室外装饰、1#---4#楼从已完成的施工部位接起,5#---6#从垫层开始,从2011年4月10日开工,2011年11月30日竣工,合同总价款约为2100万元,补充条款:5#、6#从垫层施工至三层封顶,支付工程总值的30%,主体完工(封顶)后付至工程总值的60%,室内墙面粉饰完工后付至工程总值的75%,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回。
2012年10月25日该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17820617万元。在该项目工程建设中,被告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因其周转困难,于2013年1月22日以该项目工程的'13套住宅抵顶部分工程款,现仍有余款1209893元未付,后期1#、2#、4#楼地下室墙身防水及散水工程完工后,经多次与其沟通结算却迟迟不予接洽。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应将每幢楼10万元共计30万元的质保金一次性退回,但至今也不予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约定,并且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及资金正常流转,给原告造成很大的损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河南XXXX建筑
集团有限公司
20XXX年10月8日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文
(二)
原告:许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江苏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号,身份证号:3208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59XXXXXXXX
被告一:XX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XX市XX县XX镇,联系人:曹XX电话:134XXXXXXXX
被告二:北京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
地址:北京市XX县XX镇XX街XX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XX号XXXX局大厦XX室
联系人:任XX电话:132XXXXXXXX;010--69XXXXXX
被告三:中国建筑XX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XX号XX局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XX电话:86-10-51XXXXXX传真:86-10-51XXXXXX邮编:10XXXX
被告四:石家庄XX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温XX,电话:0311—82XXXXXX;86XXXXXX。联系人:张晋,电话:135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95697元整;
2、请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逾期利息暂计5847元(从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9月12日),2008年9月12日后至判决之日的利息按上述标准计算;
3、请求判令XX、第三被告与第一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4、请求判令第四被告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与第一、XX、第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5、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2月12日,被告XX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原告许XX签订了施工协议,原告按质按量的完成了施工内容,该工程总价款2850697元,截止到2008年3月26日被告尚欠195697元整,有被告XX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曹XX签字的结算单为证,原告经多次催要,被告XX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称被告石家庄XX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未完全支付工程款,所以不给原告结清所欠工程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许XX
北京建筑公司在在外省施工,托欠工程款怎么办?
首先说明一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讨薪性质是不一样的。但二者又互为先后,承包费的工程款讨要不回来,农民工工资就发不下去。
拖欠工程款属于合同纠纷,一般是具有备完备的合同,只是支付方因各种原因而没有按照合同执行,造成被支付方被拖欠工程款或汇票无法兑现等问题。
对于农民工讨薪,政府还会出于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责成各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那么拖欠工程款就纯粹属于商业上的合同纠纷了,政府就真的是爱莫能助。
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政府的行政行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必须以法律为准。签订过完备的经济合同,在法律上是决定具备一定效用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能通过司法的途径解决,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也可以到法院去提起诉讼,协商政府还可以组织帮助调解(但必须尊重对方愿不愿意来调解的意愿),但是无法干预介入诉讼途径。所以拖欠工程款到政府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意义不大。
那么,是否还存在其他解决方法呢?
还有一种解决方式,是可以去各地区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一裁终裁,裁决后就不能再到法院去起诉。可针对裁决书当中的裁决结果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涉及到支付方资金断裂,担心对方转移资产等问题,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冻结对方的账户。
裁决得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来承担,申请方需要提前预支,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受理与否,之后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取证,在成立仲裁庭进行裁决。这期间,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也可撤销裁决申请,裁决费用双方协商承担。
总的来说,仲裁也是一种针对商业合同纠纷不错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