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称不再招低学历主播是学历歧视吗?
导读:
张兰称不再招低学历主播是学历歧视吗?
张兰称不再招低学历主播是学历歧视吗?劳动法是否允许企业有学历歧视?
近日,张兰团队的前员工飞飞发文称自己已离职,且因为薪资提成、工作量等问题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引发热议。而就在此前的3月底,张兰直播间的前运营孟贺也宣布跟张兰已终止合作,并在直播中爆料称,张兰拖欠其近90万元工资。对此,张兰本人在直播中做出了回应,她表示,自己现在招一些学历高、有学历的主播,因为她认为员工的心态很重要。
同时她也表示,自己原来总想带一些所谓的小野孩,但还是不行,他们的心态会随着企业的发展而膨胀,有一块坏肉就会坏了一锅汤。
张兰将学历低的员工称为“小野孩”,在不少人看来都太过绝对,虽然有粉丝为她辩解称,“她这些话应该是刻意针对离了职的那些人”,但不可否认,在不少网友看来这确实是一种十分不妥的说法,网上已经出现了很多质疑的声音。
其实,从张兰跟几位前员工的事情能够看出来,他们之间的“矛盾”跟学历高低无关。如果张兰给员工的薪资是符合市场价格、提成是提前约定好的,且正常支付相应的费用,那么即便是前员工去仲裁,她也不会怕。
但是她如果觉得给了劳动者机会,就可以是一副“救世主”的样子,要求劳动者感恩无偿加班,不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那么她即便是招一些不是“小野孩”的高学历的主播,未来也可能会产生一些矛盾吧?
劳动法是否允许企业有学历歧视?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劳动法是否允许企业有学历歧视?
为什么《劳动法》允许公司招聘时有学历歧视,但不允许地域歧视、性别歧视、信仰歧视等?
《劳动法》从未允许过各种与就业无关的条件!这个问题有天生缺陷的主要原因在于:提问人不具备最终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在明确规定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四种法定禁止区分事由时使用“等”字结尾,表明该条款是一个不完全列举的开放性条款,即法律除认为前述四种事由构成不合理差别对待的禁止性事由外,还存在与前述事由性质一致的其他不合理事由,亦为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