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款经济纠纷的高效方法有哪些?
导读:
工程款经济纠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和受托方之间存在的财务上的纠纷。
工程款经济纠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和受托方之间存在的财务上的纠纷。通常情况下,施工方要求受托方支付一定数量的工程款,而受托方则认为该数量过高,不愿意付出。因此,就会出现一场财务上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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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
按照法律和商业惯例,一旦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双方既有商业联系,对纠纷产生的原因应是心中有数,如果双方从合作的愿望出发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通过坦诚、细致的磋商,纠纷是不难解决的。而应依据双方的协议,遵照有关的法规和通常的商业惯例,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精神,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即可达成和解协议。这是大多数人的首选方式。当然,这种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损害国家、社会、第三人利益。
02
调解
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业务主管部门是依法负有对日常商业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之责,他们比较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比较全面的掌握情况,由其出面调解,既容易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又能正确运用法规,提出合理和中肯的解决方案。此外,主管部门还可以运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方式,给纠纷双方以必要的帮助、照顾和支持。
如果协商一致,纠纷双方也可以共同委托所信赖的第三者(个人或团体)出面调解。由第三者进行调解,有较高的灵活性、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比较超脱和公正,不致因某种利害关系而偏袒一方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调解专家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耐心细致说服双方,以自己专业和人格上的感召力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而达成和解。
03
仲裁
如果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与法院诉讼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执行效力。目前,更多的商家宁愿选择仲裁而不愿到法院诉讼,这是因为:
(1)仲裁机构比法院更独立、公正。如工程仲裁委员会,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党务机构,在审理案件中,能完全排除外界的干扰,做到依法、独立、公正。此外,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大多是在国内、外有相当影响力的法律、经贸、科技方面的知名专家。专家审理案件,更专业,更公正。
(2)仲裁程序更简便,审理期限更短,效率更高。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其本身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仲裁过的纠纷不能再到法院申诉,仲裁一经裁决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3)商家在仲裁程序中有更大的自主权。仲裁程序完全体现商家的意思,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语言、甚至仲裁所依据的程序规则和适用的法律,均由商家自主选择。
(4)仲裁实行一审终局,没有上诉,因而仲裁费用更低。此外,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第三人不可旁听案件审理,媒体也不得报道仲裁程序及裁决,因此,仲裁更能保守商业秘密。
04
诉讼
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商业纠纷最严厉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的手段,在万不得已之下才予以采用。目前投诉立案难,程序烦琐、耗时漫长,诉讼费、律师费高,不可预测的因素(如法官素质、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等)多、风险大。
综上所述,工程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工程款结算上。工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一泽法务建议,如果大家面临工程纠纷,最好先和对方协商,看是否能通过友好方式解决纠纷,这样对双方来说都比较省时省力。诉讼应该是最后不得已的方法,到了这个地步就是要看法院如何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