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合裸露下体会如何惩罚
导读:
公众场合裸露下体会如何惩罚
公众场合裸露下体会如何惩罚
一男子突然脱光了裤子,对着女性乱摆姿势,这样的事情引起社会强烈谴责!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在北京花园桥地铁站,一名男子故意裸露下体,对着路过的女性做出猥亵动作,引起了众人的愤怒和围观。网友们纷纷表示,这种行为太无耻了,必须严惩!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动,对该男子进行了抓捕。经查,该男子姓辛,32岁,是北京西城区的居民。辛某承认自己在地铁站内故意裸露下体,并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警方认为辛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
公然裸露下体是什么罪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会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由于这个裸露的行为,造成了其他恶劣结果就可能触犯了扰乱社会秩序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公共场合下,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是对他人的极大不尊重和侵犯,也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蔑视。我们要强烈谴责这种行为,并呼吁大家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和法制观念,不要做出伤害他人和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