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家公司多次发生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导读:
但是如果有员工在同一家公司先后遭受两次以上工伤,对于这种情况,员工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两次以上的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在工业社会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发生一次工伤如何补偿很多人也许都不是太陌生,但是如果有员工在同一家公司先后遭受两次以上工伤,对于这种情况,员工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两次以上的工伤保险待遇吗?
依据现行人社部、广东省相关规定,得出如下处理意见。
1、员工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应当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分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就是说,工伤员工可以获得两次以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以后,员工主张每次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应当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伤残等级最高的工伤计发。也就是说,不论发生几次工伤,离职时只能得到一次,不能得到两次。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权多次依法享受。
4、如果是再次入职公司后新发生的工伤,则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多次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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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4月25日起执行)
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员工在企业多次工伤,赔偿待遇怎么算?
医疗费、医药费、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等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除此之外工伤赔偿待遇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员工在企业发生多次工伤事故,每次工伤事故都应当享有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的,每次事故都应当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才支付,员工在工伤后继续在企业上班,再次发生工伤,这两个一次性补助金也是在劳动关系解除之后才会有,并且不会因多次工伤事故而叠加。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长期治疗,企业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发生工伤后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可以延长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综上所述,员工发生工伤后未被评定为一至六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员工仍需治疗的,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员工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企业还是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破产、责令关闭等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