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的财产继子女能继承吗
导读:
继父母的财产继子女能继承吗
继父母的财产继子女能继承吗
再婚,对于离异或不幸丧偶的人来说,是新生活的开始,同时也是两个家庭融合。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各个层面的关系,将会引发诸多矛盾,特别是连亲生父母子女间都可能有纠缠不清的继承问题,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纠纷就更为复杂。
那么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发生继承,在法律上是如何处理的呢?我们通过以下三个案例来具体分析。
继父母的财产继子女能继承吗案例一
若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尽抚养义务的一方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另一方遗产。
基本案情:刘女士和许先生原是夫妻关系,双方在1985年生下儿子小飞后,于1986年登记结婚,婚后第三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小飞由许先生抚养。
1992年11月,吴女士与许先生登记结婚。小飞跟随吴女士与许先生共同生活。2009年许先生因故去世。自2010年起小飞因患有肺结核多次住院治疗,期间均由刘女士陪护。2014年3月小飞因病死亡,其名下遗有一处房产。2014年10月9日,刘女士以继承的方式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随后刘女士将该房屋出售获得70万元。吴女士起诉主张分得小飞一半的遗产。
吴女士在小飞7岁时与小飞父亲许先生登记结婚。而小飞在许先生与刘女士离婚后,由许先生抚养。在吴女士与许先生结婚后小飞又随吴女士与许先生共同生活,此时小飞尚未成年。
吴女士与许先生财产为一体制,故吴女士与小飞之间形成了具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吴女士依法取得了对小飞财产的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吴女士与刘女士同时作为被继承人小飞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小飞的遗产享有平等继承权,各分得小飞名下遗产的50%。小飞名下房屋已由刘女士出售,故所得售房款70万元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刘女士与吴女士各分得50%为35万元。吴女士所得的35万元由刘女士给付。
继父母的财产继子女能继承吗案例二
若继子女已经成年,和继父母之间未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不能继承继父母财产。
基本案情:陆先生带着儿子小陆,曾女士带着女儿小玲,于2006年再婚,婚后未生育,此时小玲已经年满十七周岁并在一学校的文秘专业脱产学习。陆先生父母都早已经去世。2009年夫妻二人婚后购买房屋登记为陆先生、曾女士和女儿小玲共同共有。陆先生在2021年意外身亡。
小陆认为陆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为他和曾女士两人,而小玲则主张其随同陆先生共同生活,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故享有继承权。
陆先生生前未留有遗嘱,故应作法定继承处理。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成立,应以继父或继母法定身份关系成立为前提,故小玲与陆先生之间的法律身份关系也应自曾女士与陆先生登记结婚日成立;其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其真实的含义应当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一样地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物质上有帮助,彼此之间在情感上有交流;陆先生与曾女士登记结婚之时,小玲已满十七周岁并脱产读书,小玲也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与陆先生共同生活,难以认定二人共同生活之事实。故小玲与陆先生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不应作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参与陆先生遗产分配。
继父母的财产继子女能继承吗判决三
若继父母离婚,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未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不能继承继父母财产。
基本案情;王甲和王乙是王先生的亲生子女,2005年王先生与李女士登记结婚,王甲和王乙跟随王先生、李女士共同生活。2016年1月,李女士被诊断为胃癌晚期。2017年3月1日,李女士与王先生在民政局登记离婚,此后李女士将其户籍从两个孩子的户籍地址中迁出,搬至别处居住,2017年4月,李女士因病去世。王先生的两个孩子诉至法院请求继承李女士遗产。
遵照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公平原则,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其前提应当是继子女已经尽到了对继父母的扶养和赡养,而非单一的是被继承人对继承人进行过抚养。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李女士在与王先生离婚后即表示不愿与两个孩子继续共同生活,并将户籍迁离。同时,相关证据证明,在与王先生结婚后,实际上是李女士对两个孩子进行了必要的抚养和照顾,而非两个孩子对李女士进行了必要的赡养和扶助。
反之李女士生前患有绝症,两个孩子并未对身处生命末期的李女士给予照看和护理,也未对李女士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故不能认定二人对李女士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二人在李女士去世时不属于法律规定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应认定为李女士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要求继承李女士的全部遗产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不予支持。
根据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一、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发生继承的前提是履行了扶养义务,此处的“扶养”是双向的,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以及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
二、对于继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的情况,以及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后离婚的情况,仍旧根据是否履行扶养义务进行判断,若继子女成年后或者继父母离婚后,仍尽了主要的赡养和扶助义务,那么尽义务的一方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另一方遗产。
三、证明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是关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消费记录以及生活中的合照等。但要注意的是,一般需要长期且有效的证据进行证明,所以在取证上要越多越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更有说服力。
四、再婚重组家庭未来财富传承风险较大、继承发生纠纷的概率也较大,可以提前运用遗嘱、保险、家族信托这些法律工具,做好财富管理和规划,才能真正确保把财产给到想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