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考量因素,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导读:
离婚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法院如何确定
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过程中,除了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分配的争议最大外,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可能就是最大的争议了,也有一部分的夫或妻宁愿选择放弃财产的所有权而选择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该如何来进行确定呢?
离婚孩子抚养权考量因素
1、婚姻法中抚养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在其父母离婚后还能健康成长,抚养未成年子女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鉴于此,法院在审理抚养权纠纷时,考量的第一因素就是为了维持未成年子女的稳定生活,不能因为父母的离婚而影响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在这一个过程中,就需要夫或妻一方做出一定的让步与妥协。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所以,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问题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考虑的问题之一。
3、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时间长短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在现代快节奏的生活中,许多的夫或妻一方对于孩子的陪伴往往很忽视,大多都由夫或妻一方的父母代为照顾,在离婚纠纷涉及抚养权时,法院也会考虑此类因素。
4、物质条件,虽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法院在上述条件同等的条件下,如果一方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更能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那么,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