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导读: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
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
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但注意的是:
第一,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
第二,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第三,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
第四,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
第五,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
第六,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账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七,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账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劳务作业资质。劳务承包方必须是拥有正规资质的,如果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主体就是违法的,属于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那么此劳务分包合同自始无效。
其次,有三个名词的意思必须搞清楚,即:劳务分包、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这三者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实践中经常出现双方以为所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分包合同,但是从合同具体约定内容来看却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明确约定禁止违法转包和分包的,这样就会导致承包单位将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第三,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双方能友好合作的保障,约定的越明确越有利,含糊其辞只会导致合同无法有效执行。尤其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是比较重要的,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由劳务分包企业自己管理施工队伍,并全面负责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其施工队伍发生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确保劳务分包合同的合法有效,否则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所引发的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责任,均将由工程承包单位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