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
导读:
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一般来讲,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可以按照以下三个原则:
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
最新北京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22条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工资根据病假时间长短计算,具体如下:
1、停工在6个月以内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
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2、停工在6个月以上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其他情况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6条规定: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7条规定: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
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北京市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一般来讲,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可以按照以下三个原则:
原则1:劳动合同有约定病假工资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原则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有协商确定的,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按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注意:以上两种情形约定的病假工资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原则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只要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就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