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配偶出轨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婚姻利益?
导读:
如果发现配偶出轨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婚姻利益?
如果发现配偶出轨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婚姻利益?
发现配偶出轨之后,该如何正确取证以维护自己的婚姻利益呢?
聊天记录:不仅要截取双方的聊天界面,还要截取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以确定双方的身份,在可能的情况下保存好聊天所用的手机;
照片和视频:尽量拍摄配偶与他人拥抱 牵手 接吻等亲密动作的相关视频和照片,并且尽可能拍摄清晰的 可以看清楚面部的照片;
相关票据:配偶以自己名义与异性租房并付房租 水电费,相关缴纳收据;配偶与异性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
配偶与第三者明确承认出轨的书面材料,如“保证书” “悔过书”等;
掌握配偶财产线索,如房证 车证 银行卡号 股票账号 微信支付宝账号等,为将来向第三者起诉索回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便利!
婚内出轨是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的行为,为保护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赋予了被出轨方这些权利:
被出轨方有权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 与第三者同居 实施家暴 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出轨 通奸 嫖娼 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时,被出轨方可以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可追回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奖金 劳务报酬;(二)生产 经营 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出轨方偷偷背着配偶给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赠与财物,未经配偶同意,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可认定为无效,配偶当然有权追回。
【案例分析】
许某与范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12月,许某得知张某与范某存在婚外情,且范某在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私自给张某现金共计2488000元。许某认为,其与范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未经许某同意,多次给予张某钱款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许某的合法权益,且基于范某与张某的婚外情关系,也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故范某给予张某钱款的赠与行为无效。据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许某具状起诉至法院,请求:1.确认范某将夫妻共同财产2488000元赠与张某的行为无效。2.判令张某返还范某赠与的2488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张某承担。
一、确认范某赠与张某2488000元的行为无效。
二、张某返还许某2488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案例中范某与张某系不正当婚外情关系,两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禁止性规定,故基于此违法关系发生的赠与行为无效。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该条文:(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故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在夫妻另一方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故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财产。